发布时间:2022-07-05 17:19:09
2022年06月14日,为认真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行为,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促进入学公平,切实做好我区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2〕52号)文件精神。结合花溪区实际,制定花溪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1.清水江居委会:西工厂、永红厂、青山小区、三○○医院、南山高地、大兴商厦、金榕大厦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2.浦江居委会:麦兆住宅小区、强星商住楼、东方公寓、沙子坡宿舍、黄埔国际住宅小区、亚青城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3.淮河居委会:华田清水湾、榕筑二期、星河国际城、三江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4.锦江居委会:管委宿舍、榕筑一期、香港城、中兴苑、贵航大院、邮政公寓、科技综合楼、翡翠新村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5.一鸣宽城住宅小区、周家寨村、红艳村持有我区户籍的村(居)民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