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5 17:19:09
2022年06月14日,为认真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行为,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促进入学公平,切实做好我区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2〕52号)文件精神。结合花溪区实际,制定花溪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1.盘江居委会:轴承厂住宅区、盘江花园、紫竹苑、金竹苑、奥运花园、阳光嘉园、瑞强居、安居楼、紧固件厂家属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2.浦江居委会:浦江名典、市二十五中教师楼、电杆厂住宅区、供销社、建行宿舍、浦江路政府宿舍、海办宿舍、电机厂一福利、贵柴厂一福利等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万科花样住宅小区持有我区户籍的住户子女。3.大坡村四组、五组村民子女。4.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