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5 17:43:18
2022年06月14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2〕5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有机厂东部居委会、有机厂西部居委会、原溶济厂、煤气气源厂、王二村、河坝村、平原哨村、华丰食品城;物流园区、董家田公租房、时代广场;红枫湖镇中山村部分(后寨组、大中山组)、红枫湖镇陈亮村部分组(黄土一组、黄土二组、黄土三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