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07 15:35:36
2022年04月29日,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工作,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社会和谐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招收居住在下沙社区(含下沙旧村、下沙新村、新溪村、裕丰围村、大吉沙、生鱼洲)、 丰乐中路单、双门牌号、大沙东路 144-318 号的双门牌号(户籍属黄埔街派出所)、广 新路 1-68 号(户籍属黄埔街派出所)、黄埔东路 193 号-499 号的单门牌号、新戽街 296、 297、298、299 号范围内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