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9 15:59:01
2022年07月06日,为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石家庄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1)西王南街-北街以东,石获南路(不含路面)以南, 西二环(不含西侧路面)以西,中山西路以北。 (2)3514工厂职工子女、上庄华柴宿舍职工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