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8 14:34:12
2022年04月11日,招生入学是基础教育工作的关键环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就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1. 坚持育人为本。2. 坚持依法依规。3. 坚持公平公正。
1.山月路以东,福元中路以南,万家丽路以西,洪山路以北合围区域; 包括朝正美苑、悦湖山、原山苑(暂定)、洪缘小区(暂定)、御景龙城(暂定)、月畔湾小区(暂定)、翠园小区(暂定); 2.洪山路以南的藏珑小区(暂定); 3.山月路以西的洪西社区8队原居民(暂定),福元中路以北的洪西社区9-10队原居民(暂定); 4.山月路以西的学府华庭(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