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9 01:53:49
2023年04月11日,招生入学是基础教育工作的关键环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就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1. 坚持育人为本。2. 坚持依法依规。3. 坚持公平公正。
南起灵石路 ,北至汶水路 ,东起原平路 ,西至高平路,永和路 1080弄、 阳城路283弄、阳城路 280弄 、晋城路663弄;南起 老沪太路, 北至灵石路,东起彭越浦河 ,西至沪太路 (一年级过渡办学地址:高平路 138号乙)